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自治区企业研发准备金后补助的通知》(内科规字〔2026〕7号)要求,现面向我市征集2025年度企业研发准备金后补助。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必须符合《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自治区企业研发准备金后补助的通知》(通知详见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官网“通知公告”栏目)和相关政策要求。
(二)申报企业应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和相关社会信用领域“黑名单”记录。
(三)申报项目涉及科技部《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提供相应的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材料。
二、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单位,请于2026年5月25日16:00前(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通过“自治区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f.nmkjt.org.cn)的“2025年度企业研发准备金”专栏,在线填报申报材料(网上申报流程及操作说明书可注册登录后在系统内下载)并签电子印章。
2.已注册账号单位可直接登录;新申请的申报单位登录网址,按要求填写注册信息并提交至包头市科学技术局,经审核通过后生成单位管理员账号。
(二)材料报送
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于5月25日前将项目推荐文件、《包头市申报2025年度自治区企业研发准备金后补助信息汇总表》《项目申报单位研发生产情况表》《项目申报现场考察表》及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市科技局,电子版发邮箱btkjjjhc@163.com。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
规划与重大任务科 0472-6668474
(二)系统操作咨询
技术咨询 0471-6328801
(三)电子印章办理
内蒙古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 0471-962366
附件:1.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自治区企业研发准备金后补助的通知》
2.包头市申报2025年度自治区企业研发准备金后补助信息汇总表
3.项目申报单位研发生产情况表
4.项目申报现场考察表
包头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