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包头市科学技术局 作者:市科技局(办公室) 日期:2025年01月06日 访问次数:

包头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由包头市科学技术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包头市科学技术局联系(地址:九原区开元大街1号市党政办公大楼;邮编:014060;电话:0472-561847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包头市科学技术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重点工作,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保障知情权”向“提高服务力”转变,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通过包头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其他合法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746条。标准化规范化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主动及时准确更新领导信息、联系电话、办公地址、政策法规等政府信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十四五”科技规划、“3+5+N”现代化工业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主动公开相关信息522条;聚焦科技计划项目、创新平台建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人才引育等方面,主动公开相关信息447条。2024年,包头市科学技术局共承担自治区政协议提案4项(其中分办2件,主办0件,会办2件),市人大建议19件(其中分办5件,主办4件、协办10件),市政协提案26件(其中分办4件,主办5件,会办17件),所有会议提案、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均按照规定时限办结,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满意评价达到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4年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制定出台《包头市科学技术局新闻宣传、政务信息发布审核暂行办法》《新闻宣传、政务信息及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通报考核机制与表彰奖励办法》等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和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准确性。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及动态调整机构职责、权责清单和办事指南信息,确保门户网站同步更新。2024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无违反规定和失泄密情况。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在门户网站新开设“科研诚信”“我为企业找订单”等专题专栏6个,及时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增强网站的互动与服务功能。二是提升政务新媒体内容质量,加大政策解读和原创信息发布,在“科创包头”公众号进一步加强栏目建设,针对不同的受众群体,分别推出“企业创新”“政策解读”“旗县区亮点”等栏目,进一步优化政务新媒体平台的特色和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主动参加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各类培训。严格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高度重视对外咨询电话、公众来信等渠道反映的诉求,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研判,不断完善政务公开舆情响应机制,2024年度未发生重大舆情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包头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认真对照国务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包头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政策解读发布形式不够新颖、更新周期偏长;二是对重点领域主动公开信息的谋划还不够,服务类信息占比仍然不高,与企业群众诉求相比还有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加强服务类信息的发布频次和质量,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

针对上述问题: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统筹谋划,提高服务类信息公开力度;二是认真收集创新主体诉求,主动靠前服务,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助企纾困促发展,全力搭建政府部门与创新主体之间的“连心桥”;三是继续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包头市科学技术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本年度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