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5年企业研究开发投入财政后补助资金的有关通知》的通知

来源:包头市科学技术局 作者:规划与重大任务科 日期:2025年07月03日 访问次数:

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转发关于下达2025年企业研究开发投入财政后补助资金的有关通知,请各属地科技管理部门组织企业单位做好申请、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惠企直达资金管理要求,2025年企业研究开发投入财政后补助资金须从内蒙古自治区级项目库申请、审核。各企业申请奖补金额和资金使用必须符合自治区通知和相关政策要求(详见附件12),各单位法人、申报负责人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企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级项目库(企业)操作手册》(见附件3)要求,于715日前进行登录、项目申报,在“选择审核信息”中勾选“市部门审核”并上报市科技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奖补政策、金额咨询

规划与重大任务科 何明遥  5618474

2.项目申报咨询

 资源统筹与创新平台建设科 韩逸飞 5618478

3.系统操作咨询

内蒙古自治区级项目库运维机构  0471-41926274192395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关于下达2025年企业研究开发投入财政后补助资金的有关通知

           2.2025年包头市企业研究开发投入财政后补助资金拟奖补名单及奖补金额(自治区级承担部分).docx

           3.内蒙古自治区级项目库(企业)操作手册.doc

  

包头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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