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中新(加坡)、中泰(国)和中南(非)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包头市科学技术局 作者:规划与重大任务科 日期:2025年02月14日 访问次数:

各旗县区科技局、稀土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中新(加坡)、中泰(国)和中南(非)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项目的通知》(请从自治区科技厅网站通知公告查阅),请各地区、单位积极筛选项目做好申报工作。

一、申报注意事项

1.所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项目征集通知中关于项目申报单位、法人资格、项目负责人等具体要求(通知链接: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50210/5631.html

2.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根据国家项目征集通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填报,未注册的申报单位按照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并选择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作为推荐单位。

2.申报单位33116:00完成在线填报,并正式申报书及相关附件(电子版)报送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核。

3.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41日前将项目推荐文件、《包头市申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信息汇总表》《项目申报单位研发生产情况表》《项目申报现场考察表》及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市科技局,电子版发邮箱btkjjjhc@163.com

三、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市科技局科技合作科,电话:0472-5618486

2.网络在线填报市科技局规划与重大任务科,电话:0472-5618474

 

附件:1.包头市申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信息汇总表.xlsx

2.项目申报现场考察表.docx

          3.项目申报单位研发生产情况表.docx

 

                    包头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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