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科学技术局

来源:包头市科学技术局 作者:admin 日期:2024年07月25日 访问次数:

一、包头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

(一)牵头拟订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

(三)统筹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推动科研机构和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四)编制全市科技计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五)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市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包头市财政科技计划 (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六)拟订全市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市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七)牵头组织全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八)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科技促进农牧业农村牧区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全市重点领域技术发展前瞻性研究,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九)牵头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管理、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及园区建设。

(十一)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制度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

(十二)组织实施全市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组织开展全市科技保密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十三)负责拟订全市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指导旗县区和有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四)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全市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全市出国 (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交。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推动政府部门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具体工作。对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事项不再进行审核,重在加强规划布局和绩效评价。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统筹市内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市外智力工作。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职责分工。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政策制定上,A类人员的政策由市科学技术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B类和C类人员的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科学技术局制定。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组织实施上,继续使用现有的 “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由市科学技术局负责管理维护。继续使用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外国专家局联合印制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类和B类人员的工作许可由市科学技术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C类人员的工作许可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两部门发放工作许可前均应会签移民管理部门。

    通讯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开元大街1号市党政大楼五楼C区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3:30—17:00

    联系电话:0472-5618492

    负责人:杨军

    二、所属单位

    包头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包头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为市科学技术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为:

    1.负责全市科技大市场建设及日常运行维护相关工作。

    2.负责全市技术市场交易平台建设及运行维护相关工作。

    3.承担全市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平台等科技资源数据库建设及日常维护管理工作,提供科技情报信息资源查询服务。

    4.承办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技术市场统计等工作。

    5.协助局机关开展科技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6.协助局机关做好科技合作、科技交流、科技金融、科技成果转化、政务服务、各类创新平台载体申报等服务工作。 

    7.协助局机关开展科技项目管理相关工作。

    8.承担市科学技术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机构设置:综合管理办公室、科技项目管理与评估服务部、技术市场管理部、科技创新服务部、科技新闻宣传部、科技信息网络部

    办公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建华路与纬二路交叉口(市科技馆办公区二楼、五楼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3:30—17:00

    联系方式:0472-5235926、5235919

    负责人姓名:王佩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