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包头市科技成果转化“拨改投”项目资金实施主体遴选结果的公示
发文时间:2026-06-30
资料来源:包头市科学技术局
作者:市科技局(资源统筹与创新平台建设科)
关于包头市科技成果转化“拨改投”项目资金实施主体遴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包头市科技成果转化“拨改投”项目资金投资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市科技局组织开展公开遴选、材料初审、专家集中评审等工作,现将拟确定实施主体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拟确定为包头市科技成果转化“拨改投”项目资金实施主体单位:
包头稀土研发中心(鹿城实验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502003412723701
二、公示期限
自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7月6日,共计5个工作日。
三、异议反馈要求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书面意见应列举异议理由及相关事实证据,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署名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资源统筹与创新平台建设科 6668478
监督评估与科研诚信科 6668480
机关专职纪检委员 6668475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包头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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