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包头市科技成果转化“拨改投”项目资金投资管理办法(试行)》(包科发〔2026〕32号)文件精神,创新财政科技资金支持模式,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培育新质生产力,规范“拨改投”项目资金运行管理。现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包头市科技成果转化“拨改投”项目资金实施主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依据
《包头市科技成果转化“拨改投”项目资金投资管理办法(试行)》(包科发〔2026〕32号)
二、项目概况
本次遴选的实施主体,主要负责包头市科技成果转化“拨改投”专项资金整体统筹、决策监督、年度资金需求测算、委托运营主体管理资金、配合开展资金监管与绩效评价等工作。项目资金聚焦稀土先进制造、先进材料、清洁能源、现代生产性服务业、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高端装备制造等我市重点产业领域,支持实验室成熟技术向规模化生产转化的科技成果项目。
三、遴选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全市市级及以上科研机构、科技创新平台等具备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产业培育职能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资格条件
1.主体资质: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运营满2年及以上,无经营异常记录,能够纳入财政、审计、国资等部门监管体系。
2.业务匹配:主营业务围绕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重点产业培育开展,业务方向与包头市稀土、先进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高度契合。
3.管理能力:组织架构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具备完善的内控、风控、档案管理体系,能够统筹协调各类资源开展项目全流程管理。
4.信用要求: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科研诚信失信名单。
5.人员保障:拥有稳定的专业管理团队,配备熟悉财政资金管理、科技项目管理、产业发展相关工作人员,能够保障“拨改投”工作常态化运转。
6.履职承诺:自愿接受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及理事会、管理专班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包头市科技成果转化“拨改投”项目资金投资管理办法(试行)》履行实施主体各项职责。
(三)优先遴选情形
1.长期承担市级及以上重大科技项目,服务我市重点产业成效突出的单位;
2.深度对接高校、科研院所,具备丰富科技成果孵化、转化服务经验的单位;
3.参与过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统筹管理、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工作的单位。
四、实施主体主要职责
1.负责“拨改投”专项资金年度资金需求测算,按要求报送市科技局、市财政局,配合完成年度预算申报工作。
2.按照规定程序遴选确定运营主体,并依法依规将专项资金委托运营主体管理。
3.依托“拨改投”理事会、管理专班工作机制,统筹推进项目立项、转股、验收、退出等全流程工作。
4.会同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开展专项资金日常监管、风险排查、绩效评价等工作,定期报送工作进展、资金使用及项目运行情况。
5.落实理事会及管理专班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配合完成制度修订、项目核查、资料归档等相关工作。
6.履行《包头市科技成果转化“拨改投”项目资金投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其他实施主体职责。
五、申报材料清单
1.《包头市“拨改投”项目资金实施主体申报表》(见附件1);
2.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包括组织架构、人员配置、主营业务、运营规模、现有平台资质等材料;
4.近2年财务报表、财务管理制度、内控管理制度复印件;
5.过往开展科技管理、成果转化、财政资金管理等相关业绩证明(项目合同、批复文件、获奖证书、服务案例等);
6.其他能够证明单位综合实力、履约能力的补充材料。
(上述装订后一式五份,纸质版加盖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
六、遴选流程
1.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全套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形式审查: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完整性、规范性、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
3.综合评审:市科技局联合市财政局组织评审专家组,对通过形式审查的单位进行综合评审,结合资质、业绩、工作方案、履约能力等进行打分排序,择优确定候选实施主体。
4.公示公告:评审结果在包头市科学技术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拨改投”项目资金实施主体,并发布正式通知。
5.启动履职:正式通知发布后,实施主体开始履职,全面启动相关工作。
七、时间安排及报送方式
1.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23日12:00,逾期不再接收申报材料。
2.报送地址:包头市科学技术局资源统筹与创新平台建设科(市党政综合大楼C522)
3.电子版材料:所有申报材料扫描件+可编辑文档,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btskjjztptk@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标注:拨改投实施主体申报+单位名称。
4.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联系人:杨若男、韩逸飞
联系电话:666847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八、其他事项
1.申报单位须保证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及入选资格,并依规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2.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申报费用,申报材料不予退回,请各单位自行留存底稿。
3.入选实施主体不得擅自转包、拆分相关工作职责,须组建专职团队保障工作落地。
4.本通知及相关附件可在包头市科学技术局官方网站下载查阅。
附件:包头市“拨改投”项目资金实施主体申报表
包头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6月16日
附件:
包头市科技成果转化“拨改投”项目资金实施主体申报表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经办人:
联系电话:
邮箱:
一、单位基本概况
(填写内容:成立时间、单位性质、人员规模、组织架构、主营业务、现有平台资质等)
二、相关工作业绩
(填写内容:近2年科技项目管理、成果转化、财政资金管理、产业服务等典型案例、工作成效)
三、拟开展“拨改投”工作思路、团队配置及保障措施
四、风险防控及管理制度建设计划
五、承诺事项
本单位郑重承诺:所填报信息及提交材料全部真实有效,符合本次遴选全部资格条件;若入选为实施主体,将严格遵守《包头市科技成果转化“拨改投”项目资金投资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全面履行实施主体职责,自觉接受各部门监督管理。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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