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内蒙古)指南建议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6-04-16
资料来源:包头市科技局
作者:
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
现将科技厅《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内蒙古)指南建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通知详见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官网“通知公告”栏目),请各依托单位按征集要求认真准备、积极报送。
一、注意事项
指南建议、指南建议人、指南建议推荐单位必须符合自治区通知和相关政策要求。指南建议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指南建议。请各单位于2026年5月10日前将《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内蒙古)指南建议表》(word版)和《关于推荐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内蒙古)指南建议的函》(盖章后扫描)电子版发送至nmgkjt_jj@126.com,逾期不受理。同时,将以上材料报送一份至市科技局规划与重大任务科邮箱btkjjjhc@163.com。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技厅基础处:0471-6328716
科技创新发展中心:0471-6328553
包头市科技局规划与重大任务科:0472-6668474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内蒙古)指南建议的通知
包头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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